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各直属有关企业集团:
根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关于下达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招展计划的通知》(中博会明电[2008]37号)精神,为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中博会)境内招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届中博会境内招展工作以政府主管部门招展为主,中介服务机构为辅。前段时间各省(区、市)对中博会的招展工作都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做好中博会招展工作,请各省(区、市)根据展区设置并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发动企业参展,把招展计划作为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完成组委会下达的招展任务。
二、为充分做好招展、布展工作,各参展企业要在7月31日前向本省(区、市)代表团填报《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可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cismef.com.cn)。
三、各省市代表团请及时向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境内招展招商组报送《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行业汇总表》(附件2),从7月31日后起每周二、五各报送一次;并于8月15日作最后汇总,确认所需展位,同时附各参展企业的《参展申请表》。所需提交的表格均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以便尽早安排展位。
联 系 人:段圆圆
电 话:020-83369462
传 真:020-83309858、020-83369403
电子邮箱:zzzs@cismef.com.cn
附件:1. 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2. 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行业汇总表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