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布展指引
一、 展馆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
二、 展区分布指引
三、 展馆展场服务联系方法
四、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五、 使用展馆展场管理指引
六、 展馆各种服务收费标准
一、展馆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
(一)第四届中博会地点
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二)布展、展览、撤展时间
布展时间:特装展位为9月11日-13日(9:00-17:00),
9月14日(9:00-12:00);
标准展位为9月12日-13日(9:00-17:00),
9月14日(9:00-12:00)。
9月14日12:00后全馆封闭,所有参展企业应在此时限前布展完毕,并退场接受安检。
展览时间:9月15日-17日(9:00-17:00),
9月18日(9:00-12:00)。
撤展时间:9月18日(12:00-17:00)
(三)参展要求
1、各参展单位自觉接受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的展览工作安排,杜绝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展场,各参展单位不得私自转租展位,如有销售参展商品应在报名时向组委会境内、外招展组备案,并不得在展位销售与参展展品不符的产品。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各参展单位在展馆内要做到文明宣传,音响等器材不得发出超过70分贝的声音,不得大声喧哗、叫卖和举办各种促销活动。
3、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能在参展单位所属展位范围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派发任何宣传资料、纪念品或同类物品。
4、展馆内严禁吸烟,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馆。
5、各参展单位要严格按照撤展时间撤展,不允许提前终止展示和撤展。
6、参展单位要自觉遵守琶洲展馆的各项规定。
(四)布展要求
1、各展团及各参展企业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布展任务。
2、各参展单位可以产品、模型、图表、照片、灯箱、现代声光电技术等手段进行展示,注意营造效果和气氛,突出专业特色、名牌产品、拳头产品和特色产品。
3、展馆内所有搭建材料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搭建物不得封顶,不得搭建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展位,不得阻挡消防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1A、1B、1C、1D、1E、展馆承重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000公斤,能提供供水设施;2A、2B、2C、2D、2E展馆承重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350公斤,不能提供供水设施。各展馆布展限制高度为6米,一层展馆内南北向主通道宽度为6米,二层展馆内主通道宽度为7米,东西向主通道宽度为5米,展位间通道宽度为3米。
4、展馆内禁止使用大型电锯、切割机等工具,禁止在展厅内进行明火作业,特装布展必须是半成品,特装展位背板必须作美化装饰处理。
5、展馆外部分公共区域的形象宣传、标语悬挂,统一已由大会组委会秘书处安排制作。
6、展馆内不得到处粘贴或悬挂宣传物品,不得在展馆天面上打钉或利用天面管线悬吊展架、灯箱、条幅及各类装饰物品;展位内必要的粘贴且直接接触展馆内的设施时,必须使用地毡胶布,禁止使用其它胶布粘贴。参展单位的布展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须在撤展时自行拆除清运。
7、因展馆所处位置不属广州市交通管制区域,布展用品运输较方便,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布展。为安全起见,不提倡夜间加班(特别是深夜加班)。如确需延时加班,请直接与展馆方联系并办理加班手续,费用自理。
8、因琶洲展馆配电方式特殊,要求特装的参展商租用展馆电箱,并如实申报用电量。若不如实申报,将会因电箱超负荷而产生跳闸情况。
9、各参展企业的布展方案、效果图、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标准展位中英文楣板名称,请于8月25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境内、外招展组备案,以便送展务组与会展中心落实有关标准展位搭建等工作。逾期报装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搭建(拆装)费用自理。企业租用有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可直接与展馆联系,费用自理。
10、各地展团联络员负责统一向组委会秘书处综合一组领取各种参展证件,并负责转发给参展企业代表。布展与展示期间,参展单位凭放行条携展(物)品出展馆,并自觉接受展馆执勤人员检查,展(物)品出展馆放行条由展务组负责签发。
(五)展区分布及展位分配原则
1、展区分布和最终定位,将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招展实际情况作调整安排,招展书上的展区划分目前仅供参考。
2、展位分配,原则上按先交款先选位进行分配安排。
(六)安全保卫
1、为保证第四届中博会期间的安全,各展团须指定一位安全负责人与大会展务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请各展团于8月25日前将安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展务组,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2、各展团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展馆方制定的所有安全保卫规定,特别是做好布展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贵重展品及随身携带物品,参展单位应自行妥善保管,可置于展示柜内上锁陈列,其物品安全由参展单位负责。
4、参展单位需要特装,应承担施工安全质量责任,如因展台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均由参展单位直接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每个标准展位基本配置:三面标准围板、楣板一块、光管二支、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纸篓一个,3A220V电源插座一个。
2、参展商需临时租用有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费用自负。
3、展务咨询
第四届中博会展务组布展小组
张作军 电话:020-83310895 手机:13610022048
林 沛 电话:020-83310725 手机:13694223565
电子邮箱:csmef@126.com
二、 展区分布指引
(一)各专业展馆预分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A馆 食品、药品展区
1B馆 纺织服装、鞋帽箱包展区
1C馆 电子信息、玩具工艺品展区
1D馆 机械装备展区
1E馆 家用电器、家具灯饰、陶瓷建材展区(含环保建材及现代家居)
2A馆 金融服务及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大型连锁企业展区
2B馆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金融服务展区
2C馆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
2D馆 日本展区
2E馆 日本展区
(见附图1)

(二)展馆服务区
二楼珠江散步道综合服务区各服务柜台
展馆配套综合服务柜台 89131206 B馆3号、4号、5号、
(承接参展商的各种服务需求, 6号服务柜台
办理各种租赁手续。) 89130068 D馆1号、2号服务柜台
展馆商务中心 B馆1号、2号服务柜台
(包括打字传真复印) E馆3号、4号服务柜台
展馆票务中心 C馆2号服务柜台
展馆邮局 A馆1号服务柜台
展馆中国移动服务 C馆3号服务柜台
展馆银行服务 中国银行: C馆5号、6号服务柜台
电子商务区
饮食服务区
展馆投诉中心 89131133 C馆4号服务柜台
展馆卫生防疫中心 89131132 A馆2号服务柜台
其它没有注明服务内容的空余服务柜台,可提供给各组展单位或相关部门租用。
(见附图2)

三、 展馆展场服务联系方法
(一)琶洲展馆主要服务工作联系点及电话:
馆内保卫 王 凌 89122047 1C馆105房
馆外保卫 钟武军 89131375 首层夹层办公区1+001
车辆管理 陆正雄 89131376 首层夹层办公区1+001
消防安全 钱伟强 89130562 首层夹层办公区1+001
餐饮管理 陈丽琼 89131233 首层夹层办公区1+007
(二)组委会秘书处各组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络员联系电话:
展馆现场总指挥: 刘焕泉 13352822333
副总指挥: 冯惠钊 13902217527
罗房枢 13925063991
综合一组: 吕 洁 13076875676
综合二组(新闻组): 梁 珊 13312858833
杨冬梅 13711180417
展务组: 陈慧君 13503074098
许 霞 13902246931
吴育光 13501506862
张惠梅 13729889318
梁荦辉 13570015675
郭 平 13609081933
林英华 13609769981
罗晓光 13322819188
境内招展招商组: 曾润志 13902239016
岑中坚 13416295666
马珊珊 13825056706
杨冬梅 13711180417
境外招展招商暨论坛组: 兰亚平 13660860102
赵伟清 13728013800
林 倩 13824440079
外事组: 吴雅莉 13826494077
车作斌 13602828869
预算财务组: 黎雪瑜 13600473200
黄全生 13660899001
会务组: 曾建平 13392121801
冯宏海 13318784866
黄锦南 13922443357
接待组: 张自旺 13822138186
宋海民 13022076810
保卫及交通保障组: 申 斌 13922226008
罗兴强 13710462222
医疗卫生防疫组: 叶兆怡 13527884480
叶 兵 13902244541
展馆投诉受理中心: 89131133
现场办公室安排
综合一组: C302 020-89130009
C303 020-89129612
综合二组: C301 020-89130210
展务 组: D301 020-89129628
D303 020-89131524
D304 020-89130253
D305 020-89131447
D306 020-89130664
境内招展招商组: E301 020-89130286
境外招展招商组: D307 020-89130554
C305
外事 组: E306 020-89130301
商务洽谈组: E303 020-89131161
论坛 组: E302 020-89131159
E304 020-89139613
安保 组: E307 020-89129615
医疗卫生防疫、卫生救护组:
C304 020-89130033
第四届中博会各展馆工作人员名单
|
序号 |
展馆名称 |
工作人员 |
负责人 |
|
1 |
1A馆
食品、药品展区 |
徐文浩 13631483914
陈康建
陈慧强 13360010783
庄义浩 13826045459
虞万红 13500002336 |
陈永鸿 13798001484
陈文文 13926028820 |
|
2 |
1B馆
纺织服装、鞋帽箱包展区 |
林幼金 13580305435
朱胜山 13631311353
陈学聪 13268392859
凌明华 13826045345
叶晶晶 1363293230 |
张作军 13610022048
伍妙婵 020-88482816 |
|
3 |
1C馆
玩具工艺品、电子信息展区 |
谭俊健 13631490182
周靖翀 13631478864
陈宝荣 13763377501
黄皓林 13610192069
张志远 13560225847 |
许建成 13925185566
伍 澎 13710907749
余贝欣 13560013397 |
|
4 |
1D馆
机械装备展区 |
谭兴彬 13560413510
梁启聪 13570274145
陈奕文 13570461012
谢少燕 13570542441
钟巧明 13826002270 |
陈宪民 13119585569
江 萍 13660357021
彭 强 13129329791 |
|
5 |
1E馆
家用电器、家具灯饰、陶瓷建材展区(含环保建材及现代家居) |
齐 飞 13112236327
齐宝芬 13002008660
马燕娟 13729823681
柯华辉 15918558701
唐源杰 13710856537
杨文静 13751890172
蓝镇武 13682287910
罗 强 13145782923
刘文光 13202075988 |
罗晓光 13322819188
黎晓亮 15992482619 |
|
6 |
2A馆
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大型连锁企业展区 |
黄喜芳 13570542437
梁俊锋 13570358762
夏文彬 13129340506
张从民 13710874966
韩小芳 15920126854
柯华辉 15918558701 |
林 沛 13694223565
张庆灵 13798037700 |
|
7 |
2B馆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金融服务展区 |
李小珠 13502402488
王 娟 13535545979 |
罗 岿 13602781836 |
|
8 |
2C馆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 |
梁卫红 13602897460
谢黄怡 13719280792 |
罗 岿 13602781836 |
|
9 |
2D馆
日本展区 |
何枢枢 13527788994 |
罗 岿 13602781836
敖容生 13602837715 |
|
10 |
2E馆
日本展区 |
麦志宏 13808893276 |
罗 岿 13602781836
袁英红 13826190803 |
四、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只适用于非海关监管货物)
(一)展品运输
1、参展商可以自行安排展品运输或委托中博会推荐的运输公司安排展品运输。中博会委托〝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宝川公司)作为本届展览会的国内展品运输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展品到达广州后的提货、装卸、展品就位、空箱搬运,展品储存以及撤展搬运、代办运输等服务工作。请各参展商细阅本运输指南,并填妥展品进出馆登记表,传真至宝川公司,传真(020) 28835001(详见第二点)。
2、请各参展商于布展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宝川公司及提供进、出馆登记表,以免展品延误布展及展出。
3、自行安排展品运至会场的展商请注意:本届展览会的举行地点为〝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请各参展单位留意行车进出馆路线。现场必须遵守会展中心工作人员的交通指挥及进、出馆安排。
(二)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联络资料:
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宜安广场2401\2414室
电 话:020-28835008
传 真:020-28835001
联系人:蔡俊明先生 或 李晓茵小姐
电 邮:guangzhou@exhibition.baltrans.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17:00(12:00-14:00午膳)
(三)展品运输车辆进出馆时间安排:(按中博会最后通知为准)
1、展品进馆时间:2007年9月11日-14日
2、展品出馆时间:2007年9月18日下午
(四)运输安排
为保证展品顺利参加展出,请各参展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下列时间安排:
1、所有需要提货的展品须于2007年9月9日至10日期间运抵广州。
2、所有提货单证在启运地签发之日起3天内(不得迟于9月6日)传真到: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020-28835001)并安排送到或寄到:中国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2401室、2414室。
3、运输方式:
(1)空运到货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2)铁路零担 :广州火车站
(3)快递、汽运或自送:琶州展馆(阅江中路380号)只在9月11-14日9:00-17:00办公时间内收货
(4)填写收货人资料:不论用何种方式发运,展商必须在货运单上注明展览会名称及收货人为〝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通知人电话为(020) 28835008。
(五)展品包装要求:
1、展品的包装材料应牢固耐用,适合长途运输及反复包装。大件物品须使用机械设备起落的,请在包装箱上标明起吊重心,易碎,防潮字样,禁止倒置的展品必须在包装箱外标明标记。尽量使用便于拆箱的镙栓、镙母来固定箱子,而不要用钉子钉包装箱,以免造成拆箱和再装箱的困难。
2、包装标记
包装箱外表需刷制清晰牢固的标记,内容按下列格式:
收货人名称: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展览会名称: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展商名称: 展台号:
展馆号:
总件数: 件 第 件
体积:长 x 宽 x 高 (单位: 厘米)
重量:(单位: 公斤)
* 收货人名称按此标准填写,不得写具体人姓名,同时谨记不要将展会名称及主办单位作为收货人,以免造成提货困难及延误提货时间。展品外包装没有标记亦将导致提、送货延误,请参展商务必注意及遵守。
(六)宝川公司运输收费标准
1、由广州车站/火车站提货送至展位内(含开箱):人民币100.00元/每立方米/每展商。(最低按1.5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000公斤)
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提货送至展位内(含开箱):人民币250.00元/每立方米/每展商。(最低按1.5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000公斤)
*在机场、汽车站及铁路货站发生的杂费(如提货站仓租等)宝川公司凭货站之收据或发票向展商实报实销收取。
2、如展商安排在收货期前到货将会额外发生仓储费,费用按人民币10.00元/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计算)同时将产生市内额外运输费用。
3、自送展馆之展品卸车、进馆、开箱及上展台(含开箱):人民币65.00元/每立方米/吨。(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费)。
4、展品从展位(含装箱)及运送到展馆门口装车:人民币65.00元/每立方米/吨。(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费)
5、空置包装箱展会期间之仓存费(不含搬运):按人民币10.00元/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取),如需搬运空箱,按人民币20.00元/立方米/每展商收取。
6、展商需用宝川公司名义在展馆现场接货或寄存,但由展商自行进馆的展品,宝川公司收取保管费人民币100.00元/展商/每票,并收取仓储费:按人民币10.00元/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天/展商收取)
7、回运展品出馆、装车及送至广州机场/车站/火车站发运,与来程费用相同。(广州至回运目的地之运费及杂费将以运费到付的形式收取)。
8、计费标准按货物体积或重量择大计算,(即体积大按体积计,重量大按重量计)。
9、超重附加费:单件货物重量超过5吨(5,000KGS),超重附加费为100.00元/吨,由首1吨开始起计。
10、吊机费:单件货物不能使用铲车装卸及展商要求需用吊机装卸的,费用另议。
(七)付款
1、上述费用不包括:展览馆之停车费、展馆加班费及保险费等。
2、所有有关费用,宝川公司只接受汇款及现金,来程款项须在进馆前支付完毕,回程费用须在闭馆前支付完毕。参展商付清费用方可提货或送货。
3、如参展单位原因未能按要求于提货前安排预付有关运费,需宝川公司垫付任何费用的,保昌/宝川公司将按垫付费用金额加收10%的代垫附加费。
(八)购买展品保险
1、参展商应自行投保展览品的现场装卸、往返运输及在展览会仓储及展出期间的保险,如展品发生意外情况,请参展单位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宝川公司仅负责外包装完好交货,如内包装货品质量不符、货损、短少,该公司不予负责。请展商向自行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九)注意事项
1、各参展单位要充分预计展品的运到期限,尽量争取参展展品在布展前到达。
2、各参展单位的不清楚事项或需要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代为提货的请及时与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或展务组联系。
3、各参展单位要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和布展计划安排。如有特殊要求,请直接与中博会展务组及交通组联系。
附图:
1A-1E展馆行车路线指引图
进馆布展车辆从新港东路掉头排队,并沿新港东路从展场西路进入展馆南面卸货门等待进馆卸车。(见下图)

2A-2E 展馆行车路线指引图
进馆布展车辆从阅江中路掉头排队,并沿阅江中路进入展场西路等候展馆工作人员及大会工作人员安排放车上2楼。(见下图)

注:车证由参展单位自行保管,留待撤展期间使用。
本届大会规定:1吨以下货车及小车不予以发放进馆车证,请一律停放在展馆(会展西路)地下停车场。